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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护照服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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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宾总领事馆为菲律宾公民提供快捷的护照更新服务。申请人在中午12点前提交申请,且资料齐全,即可在当天领取新的菲律宾护照。
要求:
1.现有护照;
2.护照中相关页面的复印件(信息页、最后一页、最近期的入境章所在页、现有签证);
3.近期护照相片三(3)张(1.77″× 1.37″);
4.按要求填好的申请表。
费用:32页的护照 —— 500.00人民币
64页的护照 —— 600.00人民币
如遗失护照,申请人须提交以下补充文件:
1.遗失护照声明;
2.已遗失之护照的复印件(如可提供);
3.报案证明(护照报失证明),由当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出出具;
4.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件,如社保卡、菲律宾驾驶执照、劳工卡、政府服务人员保险智能卡、身份证;
5.居留许可证的复印件;
6.工作合同或在职证明的复印件。
费用:遗失护照声明 —— 250.00人民币
备注:在收到已遗失之护照的签发机关确认后,菲律宾领事馆才会向申请人签发新护照。
表格下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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